北京师范大学跨文化研究院

清代会馆祭祀制度研究, 姓名:张 涛, 导师:刘铁梁教授

摘要:
  会馆曾经是帝都北京蔚为大观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在清代。作为民间自治组织的一种,会馆拥有相当完备的制度文化。和许多社会组织制度一样,这种会馆制度运用象征体系来达成认识上的统一和规范,既见诸于文本,也见诸于行为实践。制度的创造、传承和变更成为维持社会组织稳定并延续的重要内容。在会馆中,祭祀制度意义重大,可以视为会馆制度的浓缩形式,它是我们理解整个组织内在意义的钥匙。本文以清代北京行业性会馆的祭祀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对梨园会馆、临襄会馆和药行会馆进行民俗学的个案描述,间或也杂以其它同类会馆资料作为补正,探讨会馆中的制度是怎样规范制度中的人、并限制其创造的。研究所依据的资料因为时间的促迫和选题的限制,无法进行深入调查,所以主要使用前人著录下来的田野作业成果,再辅以一定的文献考证。在研究中,笔者选择了韦伯权威理论和人类学的象征理论作为参照,充分利用社会史、社会学的理解和分析方法对现有资料作出解读,加深对会馆这种民间自治组织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理解民间自治组织和象征文化的关系。
  全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构成。正文分为会馆中的神、会馆中得人与会馆祭祀仪——人与神的交流三部分,它们既是会馆祭祀制度的三个侧面,又各成不同层面:会馆中的神是制度的象征符号,居于意义的层面。在行业性会馆林林总总的象征世界中,存在着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即象征极度多元化和混乱。在会馆神灵体系中出现的或虚构或附会的祖师爷和保护神,既来自于道教、佛教,也来自于民间宗教和对俗世中人的理想创造。当然,其间道教的影响最著,会馆象征的选择多得力于此。各会馆象征世界的确立,基于中国民众在世俗功利心理和欲望支配下,希望通过宗教仪式来获取个人幸福与某些社会利益的宗教信仰与实践态度,同时也与建成各会馆的商人群体有关,他们需要应付祸福无常的心理寄托,也需要强化行业内部凝聚力以解决现实问题。会馆群体是会馆制度建立的社会基础,此制度只有对他们而言才存在意义,而实践也是由他们来进行。文章侧重考察会首在群体中,是怎样巧妙利用原有的神异性权威及其资源来加强传统权威,从而设计和控制会馆的日常运作秩序。会首是会馆群体根据民间权威人物的理想模式而选择出的,个人道德上的成就是他们拥有并行使权威的保障。会首作为会众愿望的代言人,主持会馆的建设和仪式的进行,制定规约,监督秩序的运作等,行使传统权威的职能。几乎所有会馆的权威构成都服务于同一个目标,播扬当时社会需求的商业伦理。这种伦理将儒家天人合一观与民间信仰的“神与人共助”相联接,以仁、义、礼、智、信、诚等儒家道德规范为内核,讲求宽容大度、至诚待人、信用第一、义在利先,是明清社会变动的必然产物。祭祀仪式中行为意义的浓缩体系,属于制度的实践层面。会馆的祭祀以中国特有的宗法性传统宗教为其背景,禀承了该宗教"神道设教"的根本精神,即不太看重细节,只重视祭祀造成的政治与伦理方面的教化作用。祭仪的内容本此而行,围绕两大主题:一是借神灵的精神威慑力量,约束和调整行业秩序;一是演剧以酬神,于潜移默化中进行伦理的宣教。通过对会馆祭祀制度三侧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科层式权威在会馆空间里若隐若现的影子,是中国社会空前发达的中央专制集权主义长期存在的反映。神道设教即是会馆中存在的国家与社会间真实互动关系的表达,体现了中国社会中个人或特定社会组织对于国家存在着强列依附性的特征;会馆的祭祀制度实际上是民间自治组织内部对秩序的确认方式。任何秩序的产生都是服务于特定组织保证其正常运转,从而使社会生活、社会过程正常进行的现实目的。在秩序的确认过程中,组织内部群体意识与制度的再度创造得以实现,群体认同感又一次强化和升华;会馆祭祀制度具有的多元化并普遍存在特征,还反映了明清之际社会变迁对仪式、象征的功能性需求。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发生的变动,是城市社会中祸福无常等忧患意识普遍存在的直接原因。与此同时,这种变动导致的大规模群体流动也对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形成一定需求。而要构造、维系和扩展这一社会网络,为人们提供精神寄托,就离不开象征和仪式,会馆的祭祀制度无疑是特定时代社会观念及其面临危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