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跨文化研究院

祁太秧歌表演传统的田野考察, 姓名:黄旭涛, 导师:万建中教授

摘要:
  黄旭涛《祁太秧歌表演传统的田野考察》,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答辩。博士生导师:万建中教授。
  论文以流传在山西省晋中地区的民间小戏——祁太秧歌为研究对象,运用民俗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吸收社会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成果,将秧歌表演传统作为地方文化系统中的生活文本,对秧歌的表演者及组织、文本和表演及表演场域进行综合考察,探求祁太秧歌表演传统在晋中乡土社会的传承、编创和表演的传统特征、生存机制和传承意义。
  论文包括绪论、正文、结论和附录四部分,正文由六章内容构成。绪论部分,介绍了论文的选题意义,对与本研究相关的学术史进行梳理,说明资料的来源、使用原则和研究方法,对相关的概念和地方称谓进行必要的界定和解释。第一章,描述了晋中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历史、商业文化传统、民间艺术,认为独特的自然和历史文化背景,确立了晋中地区交通便利、商业发达、文化交流畅达的地域文化形态,农商结合的生产方式形成相应的地域文化特色,特定的地域文化背景孕育了祁太秧歌表演传统。第二章,分析祁太秧歌艺人的社会构成,总结艺人的群体特征,从性别、年龄、家族传统和自身素质几方面划定秧歌艺人的范围,透视乡土社会中秧歌艺人的社会地位和角色。描述艺人的训练过程,探讨秧歌表演传统与传承者的关系,认为家族传承、村落集体传承、师承以及在半职业性秧歌演出活动等传承和实践方式,在艺人技艺训练的不同阶段起到不同的模塑作用。第三章,分别以村落秧歌剧团和职业秧歌剧团为个案,探讨秧歌组织的内在生存机制,总结组织应不同社会需求而形成的生存发展的内在核心动力、运作模式及其发挥的社会功能。秧歌组织与乡土社会的互动,促进了秧歌表演传统的延续和更新。第四章,从口头传统的角度分析秧歌文本的文体特征,认为文本中的程式性语句、唱段以及叙事类型等程式法则是秧歌文本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带来的记忆规律和审美法则,秧歌的程式性表述内容与地方口头叙事形成互文关系,程式性内容由晋中地域文化所决定,反映了晋中民众对社区历史的集体记忆和评价。第五章,描述秧歌表演程式,揭示其地方文化意义,总结秧歌表演特色,认为秧歌表演程式和表演特色是表演传统的中介语言。描述和分析特定表演语境中产生的秧歌演出文本,认为演出文本是由表演语境中的诸多因素共同参与创作的结果。第六章,分析秧歌的表演场域,认为仪式表演场域塑造了秧歌表演传统的狂欢仪式意义的表演特色,秧歌表演又集中体现了仪式活动的狂欢精神。表演场域中,民俗仪式活动和秧歌表演活动同为场域一极,互为对方的存在条件,彼此生成对方的民俗意义。
  关键词:祁太秧歌、艺人、秧歌组织、程式、表演、表演场域